6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其中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要求,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
近日,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州开发区营业部,在业务办理转型中,首次为一家建筑材料企业办理货物出口登记业务。在福州自贸片区的协助下,通过对接工行福州自贸片区分行了解到“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新政,并准确填写《申请表》,当场便高效完成名录登记办理。企业负责人表示,新政方便快捷,帮助节省不少时间。目前,区内建行、农行、中行、兴业银行等银行也都纷纷顺利落地首批“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
下一步,福州自贸片区将继续支持并推动区内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各项便利化政策,全方位满足企业跨境金融需求,不断探索以金融助力外贸企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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