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提出拓展汽车消费新场景。鼓励限购城市放宽车辆购买限制,增发购车指标。通过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扩大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范围。稳步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运营,打造高阶智能驾驶新场景。开展智能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开展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结合汽车赛事、自驾露营、汽车文化体验、汽车改装、汽车租赁等,丰富汽车后市场产品和服务,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优化农村社区消费环境,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下乡。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
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
发改就业〔2024〕8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培育和壮大消费新增长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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