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承兑是运用电子签名和安全的认证机制。由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突出特点,其对于杜绝伪造、变造票据案件,降低企业结算成本、提升结算效率、控制融资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电子承兑汇票到期后兑现操作: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兑汇票时,还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承兑的记载事项:
付款人承兑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付款人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第三日为承兑日期。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承兑期限:
最长不超过6个月,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内随时向汇票承兑行提示付款。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据到期日起最长不超过10日。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保证、承兑、交付、背书、质押、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一切票据行为均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进行,可大大提升票据流转效率,降低人力及财务成本,有效提升金融和商务效率。
本文链接:http://www.benshang.com/yejie/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