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数字市南建设,做好政策和成果宣传推广,提高市南区数据要素交易流通服务水平,拟建立市南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企业库,现面向全区征集相关企业(机构)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企业库目的
调研市南区数据要素交易流通相关企业对数据资源需求,组织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供给和运营,传达和落实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宣传推广案例成果,加强政府和企业间沟通联系,抢抓机遇,加快发挥数据要素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征集企业(机构)范围
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在青岛市市南区的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治理、开发应用、数据安全等领域和数据流通交易服务相关企业(机构)。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方式,申报企业(机构)扫描二维码(附件1),按要求填写信息(需填写内容见附件2)并提交申请。
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月26日。
附件:1.市南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企业库申报二维码
2.市南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企业库申报填写内容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
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全文链接二维码
市南区大数据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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