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广东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59万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0.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5.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6.0%。
附注
1.指标解释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2.统计范围
(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行业。
(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3)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等行业。
3.调查方法
按月(1月份除外)全面调查。
来源:广东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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